根据金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《关于印发金沙县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范围外个人建房指导意见(试行)的通知》(金府办〔2020〕64号)文件精神,我局对以下群众个人建房(拆建)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查,现将拟批建规模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。若申请人申请建房(拆建)一事影响您的合法利益,或申请人申请事项存在欺瞒行为,您可以在公示之日起7天内向我局反映。同时,请您对反映事项的真实性负责。电话:0857-7241458,18785775599
金沙县中心城区个人建房、危房拆建批前情况登记表
时间:2022年5月16日
编号 | 姓名 | 房屋地址 | 建筑性质 | 原有房屋情况 | 规划红线位置 | 建议或意见 | 拟批建房屋情况 | 备注 | |||||||
结构类型 | 层数 | 土地使用证面积(㎡) | 建筑占地面积(㎡) | 总建筑面积(㎡) | 结构类型 | 层数 | 建筑占地面积(㎡) | 总建筑面积(㎡) | |||||||
1 | 谭永胜 贺茂军 赵代坤 李志伟 刘玉强 | 金沙县鼓场街道黎明路(一号路) | 一号路购地户 | 空地 | -- | 318.26 | -- | -- | 不在近期实施规划范围内 | 按一号路遗留问题层数批建 | 框架 | 4层 | 280.2 | 1142.69 | 含21.89㎡出屋面楼梯间 |